醫療器材含DEHP等塑化劑 Q&A
Q1﹕民眾及醫療院所於採購或使用含DEHP等塑化劑之醫療器材要注意什麼呢?
目前世界各國未禁用或限用含DEHP等塑化劑之醫療器材,亦未訂定DEHP含量或溶出量之強制性標準,由於醫療器材之使用頻率較日常生活用品為低,衛生署 參酌國際管理模式,依據醫療器材生物相容性之國際標準ISO 10993,考量醫療器材成品與人體之接觸時間與接觸部位,模擬產品使用情形,審查申請產品之生物相容性,經核准後始發給醫療器材許可證,並為降低相關醫 療器材對孩童、懷孕或授乳婦女、青春期男性等敏感族群之健康風險疑慮,衛生署已公告含DEHP之塑膠類(PVC)醫療器材須加以標示,以確保醫療人員即時 獲得醫療器材產品之塑化劑資訊,並依其臨床專業及病患情形選用適當產品。民眾及醫療院所於採購或使用醫療器材時,則應注意產品是否有衛生署核准許可證字 號,且醫療器材之標籤、仿單及包裝之標示內容,應包括廠商名稱、地址、品名、許可證字號、批號、製造日期等資訊,以確認產品之安全性。
Q2﹕醫療器材為何需加入DEHP等塑化劑呢?
有關PVC材質等塑膠類醫療器材,由於兼具柔軟、耐久等材料特性,臨床使用時不易出現管路變形堵塞或破損斷裂等情形,降低投藥問題或失血等治療風險,因而 被廣泛運用於許多醫療程序;為維持其塑膠材質之高柔軟性,製程中會添加不同成分之塑化劑,其中包括DEHP在內之鄰苯二甲酸酯類亦為常用塑化劑之一。
Q3﹕世界各國是否禁止醫療器材添加DEHP等塑化劑呢?
世界各國沒有禁止醫療器材添加DEHP等塑化劑。
(1) 美國、歐盟、加拿大、日本、英國等主要國家目前均未禁用或限用含DEHP等塑化劑之醫療器材,亦未訂定DEHP含量或溶出量之強制性標準。
(2) 歐 盟針對此類產品,則規定用於輸送或移除藥品、體液或其他物質進出人體,或用於運送或儲存前開體液或物質之醫療器材如內含致癌性、突變性、生殖毒性之鄰苯二 甲酸鹽,產品必須進行標示,且針對孩童、懷孕或授乳婦女等特殊族群,製造業者應於使用說明書中註明殘餘風險及適當警告措施。
Q4.衛生署如何管理含塑化劑之醫療器材?
(1) 由 於醫療器材之使用頻率較日常生活用品為低,衛生署受理醫療器材查驗登記申請案,已參酌國際管理模式,依據醫療器材生物相容性之國際標準ISO 10993,考量療器材最終成品與人體之侵入程度、接觸時間、接觸範圍等風險因子,模擬產品使用情形,審查申請產品之生物相容性,經核准後始發給醫療器材 許可證,以確保民眾健康安全。
(2) 為降低相關醫療器材對敏感族群之健康風險疑慮,以確保醫療人員即時獲得醫療器材產品之塑化劑資訊,並依其臨床專業及病患情形選用適當產品,參考歐美管理方式發布以下訊息及規定:
1.99年11月發布新聞稿及發文(FDA器字第0991615732號函)通知醫療院所,說明有關使用DEHP作為塑化劑之PVC材質醫療器材對男嬰、懷孕或授乳婦女、青春期男性等敏感族群之健康風險疑慮。
2.100年5月23日公告(署授食第1001603415號函)高鄰苯二甲酸二(2-乙基己基)酯(DEHP)暴露風險之聚氯乙烯(PVC)材質醫療器材相關標示規定。
(3) 衛生署將持續關注國際間對含DEHP等塑化劑之醫療器材產品的管理趨勢,在兼顧民眾之使用安全及醫療器材在臨床治療上之可選擇性,通盤考量相關產品特性及替代性材料之普及率,規劃研擬後續管理政策,讓醫護人員得以視病患情況即時選用適當產品,以免延誤病患治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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